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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氣候變遷已是進行式,「政府間氣候變化委員會」(IPCC)與「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長期強調氣候變遷對落後國家的威脅深遠。但是,在2003 年歐洲熱浪死亡近五萬人與2005 年卡崔娜颶風摧毀紐奧爾良市後,世界各主要先進國家乃將適應氣候變遷的衝擊-「調適(Adaptation)」,列為國家未來百年之安全防衛課題。

聯合國建議之國家氣候變遷調適政策綱要架構

(Adaptation Policy Framework, UNEP 2006)

2006 年美國加州在「全球暖化對策法」中明定州政府當承擔氣候適應之責任,進而發展完成加州的「氣候調適策略」。英國政府則早於1997 年就成立「氣候變遷計畫」辦公室,更在2008年通過的「氣候變遷法案」內,明確要求政府定期評估氣候變遷對英國的威脅,要求行政部門定期向國會報告其「調適」行動計畫成效。荷蘭則於近期確認「國家空間規劃策略」,將氣候變遷導致之海水位上升認定為重要的國家發展威脅,所以進行國土重規劃與資源重配置,更提出「兩百年水防衛計畫」。

Stern (2007)考慮全球暖化溫度上升2~3度後 (2050年) 對全球的影響,包括部分脆弱地區可能減少20~30%的可用水;在熱帶地區穀物生產的快速減少;4千至6千萬人可能感染非洲瘧疾;每年可能有超過1千萬人受到海岸洪水的影響;15~40%的物種面臨滅亡,全球暖化透過溫度和雨量的改變及極端氣候事件發生的頻率與強度增加,也造成了多面向的影響。

一般而言,在亞洲各國中,熱帶地區國家較可能受到不利的影響,此不利的影響會隨著溫度提高而增加,相反的,溫帶地區國家將受益。由於增溫對於農業有較大的有利或不利影響,因此有較大農業部門的國家受到的影響較大。根據聯合國/國際減災策略(UN/ISDR)的統計,1900年至2008年不論是天災的次數與損失的規模,都有增加的趨勢。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於2008年進行之「氣候變遷長期影響評估及因應策略研議計畫」,已為我國氣候變遷調適政策研擬建立良好基礎;今年(2010)將規劃推動我國之氣候變遷調適政策架構,並且,協助各部會啟動各衝擊領域之調適行動計畫研擬,以期提升我國因應氣候變遷衝擊的調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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